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 乡镇成果推广展示 > 唱凯镇 > 政策文件

唱凯镇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发布日期: 2025-04-06 16:02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2025年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

2、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镇副科级以上干部组织实地核查,1小时内反馈镇防灭火办。

(二)火源管理

1、严格落实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镇野外用火的通告》和临川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

3、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所有护林员、巡山员等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做到节假日期间有人在岗巡查;镇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

4、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控,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对清明节期间上坟等进山人员的宣传和管理。

(三)应急准备

1、镇政府派出人员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制定2025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火需要。

3、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村主要负责人放假期间不得离开本辖区,不得关闭手机,确需离开辖区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

4、镇半专业扑火队全面进入战各状态,24小时待命、不得关机。

5、严格执行24小时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镇每天安排1名领导带班,各村每天必须安排1名值班人员。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 15:00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值班情况,遇有火灾随时立即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各地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1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半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进行扑救,需要区专业队支援的由镇主要领导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申请,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上级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森林火灾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应急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区专业队为第二梯队,以其他乡、镇(场)半专业队为第三梯队。

2、镇内跨村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调动其他村扑火队伍支援,或由镇申请区专业队支援。

3、后勤保障。森林火灾发生地负责扑火后勤保障。镇应当组织人员运送现场扑火工具和生活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火场指导

1.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对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及时上报,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来源: 唱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