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府办字〔2025〕39号
关于印发《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2日
(主动公开)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消费升级,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5〕38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科学长效”为原则,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目标,以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中心(站、点)等基础设施为载体,以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充分整合县域内商贸、供销、快递、冷链等资源,加快提升县域物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构建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畅通城乡流通渠道,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求。
二、总体目标
(一)总体任务
1.总体目标
以健全城乡流通体系、扩大县乡消费、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依托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分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抚州中物宝特物流有限公司,通过整合县域现有的快消品、快递、冷链、零担、农资、商品等物流资源,全力推进以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物流配送站为骨干、村级服务网点为基础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深化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服务能力,提高日用消费品、生鲜畜禽物资、工业品下乡、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配送能力,提升县域物流网络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规模化、综合化和现代化的物流服务。
2.年度分解任务
2025年底完成县域物流统仓中心20000㎡,冷库10000㎡、库容15000吨,配送车30辆等硬件相关准备建设,配送方面村镇网点布局完成乡镇站点60%覆盖,村级网点60%覆盖。
到2026年底,建成区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满足快消品统仓共配需求,具备快递分拣、电商运营等功能;升级改造23个乡镇街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引导乡村交通、邮政、商贸等资源共享乡村末端网点;引导县域内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快消品资源整合,30%的快消品开展统仓共配;满足县域内居民生活消费升级需求,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开展生活日用品、电商快递、农产品等接收送达服务;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达到60%,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到60%;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1套,物流配送中心企业及网点全部接入运营平台;各物流环节使用WMS、TMS、OMS、视频监控等系统。基本实现“县城有分拣、乡乡有网点、村村通物流”,构建功能完备、覆盖全区的物流服务体系。
三、重点举措
(一)建设区级物流配送中心
以临川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依托江西供销(临川)冷链物流园打造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100亩,其中商贸仓储中心面积19159.04平方米,冷链冷库面积16441.02平方米,引入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装卸站台、仓库地面、防雨棚、隔热通风等设施改造升级,配置伸缩机、货架、托盘、叉车等设备,合理划分物流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更新场地监控设备,改造地面和升降平台。
在物流资源整合及快销品商贸资源整合方面,由临川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抚州中物宝特物流有限公司推动仓储、电商、邮政、快销品等各类企业向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集聚,通过制定及落实有吸引力的政策吸纳临川下行快消品经销商入驻,满足共仓、共拣、共配需求,强化区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公共属性和集聚辐射功能。
2025年10月前完成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提升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商贸经销商整合,2026年6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并全面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邮政临川分公司,各乡(镇)街〕
(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 ”供销集配中心建设
推动江西供销(临川)冷链物流园建成集城乡快递集散、同城生鲜配送、农产品流通溯源、冷链仓储、食品加工、冻品贸易等多业态为一体的高标准供销集配中心。
2025年底前,完成集配中心提升改造,以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整合现有中通、圆通、申通等快递企业的资源,组建四方集配企业联盟,合力打造高效分拣中心;并联合合作企业开始集配业态建设,承接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同城生鲜、电商直播等寄递业务。2026年底前,实现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覆盖全区100%的乡镇和行政村,努力建成覆盖广、效率高、服务优的乡村物流集中配送网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邮政临川分公司,各乡(镇)街〕
(三)提升乡村末端网点服务能力
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分公司为实施主体,推进乡村末端网点建设,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在村级层面,目前我区邮政配送系统利用邮乐购、益农社、村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服务站等建设了340个村级代投综合服务点。争取2025年底实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到2026年底,通过配备电脑、货架、打包工具等设施,统一门头标识与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功能升级。
在乡镇层面,按照物流、商贸、快递、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通过配备货架、打包工具、装载器具等设备,统一规范各类工作制度、门头标识,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并与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信息联网,对23个乡镇物流配送站进行提升改造。升级后的综合服务站重点开展快消品精准配送、生鲜冷链及农产品上行集散服务,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枢纽。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乡镇网点标准化改造,同步推进村级网点设施完善;至2026年底前实现乡村末端网点智能化升级,形成全域覆盖、功能完备的农村电商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邮政临川分公司,各乡(镇)街〕
(四)完善区、乡、村三级共同配送网络
以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联合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共配车队,开展共配业务。推动县域供销、交通、邮政、商贸等网点和设施整合,以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纳入统仓共配范围。优化区、乡、村共同配送业务,引导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区级物流配送中心订货,由区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
2025年底前,整合运力资源完成共配车队建设,结合乡村网点布局,进行线路规划,推进共配业务;2026年底前,实现统仓共配率达到30%。〔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
(五)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
以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抚州中物宝特物流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在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集配中心、乡村网点、共配车队方面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设计县域物流运营流程,打造现代化高标准的物流服务体系,2026年底前,实现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达到60%,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邮政临川分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
(六)加快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以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依托总部江西省供销冷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优势,基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特点,结合线上与线下,打造具备统仓共配,智能配载、线上接单、路径规划、全程跟踪、快捷签收、线上支付等功能的一站式高效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依托OMSWMSTMS等功能模块,通过平台链接货主(县区商贸型企业、快消品经销商等)、门店、承运商(县域物流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共配车队等)、司机(具体配送业务),将传统分散的商品仓储物流订单资源整合于线上,实现订-仓-配互联互通一体化管理,降低沟通成本,提升供应链效率;集成PDA、打印机、北斗定位、短信、高德等三方应用及设备,通过平台实时掌握物流信息包括车辆、货物、仓库等,提高物流效率;依托平台数据中心对业务、财务、客户等维度数据统计,实现对县域物流数据的分析和挖掘。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平台搭建并逐步投入运营;2026年底实现县域物流体系各环节系统使用率达70%,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
(七)补齐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短板
以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冷库库容1.6万平方米,分为冷藏库及冷冻库。以服务肉类、水产冷冻需求、果蔬保鲜需求为主,开展肉类冷链、水产品冷链、果蔬冷链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冷冻加工、冷冻运输、保鲜加工、冷藏运输等服务功能。〔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邮政临川分公司,各乡(镇)街〕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5年1月-2025年4月)
成立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对全区商贸流通、供销集配、物流配送、邮政快递这四类企业的配送对象、配送区域、配送种类及运行情况全面摸底,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绩效目标表,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全面部署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审定和公示。
(二)实施阶段(2025年5月- 2026年10月)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精准项目时间节点,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拟定项目管理及考核验收细则并与承办企业签订建设服务合同;对所有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推进各分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实施并有序达成目标。由工作专班牵头,多部门及第三方专家、骨干承办企业协同联动,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具体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开展自评工作,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做好整改工作,组织第三方进行验收。
(四)持续运营阶段(2027年1月后)
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绩效考核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情况
立足全区实际,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科学配置资源,鼓励创新创造,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形成县域物流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保障县域物流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实行区抓谋划、统筹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部门配合、整合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主要负责项目遴选、组织实施、资金拨付、监督考核工作机制、项目统一规划及设计、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总结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指导及协调等工作。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临川区县域物流体系建设的组织创建和推进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推进采购、项目质量监管、绩效目标、总结经验典型、项目风险管控、档案管理、后续资产管理等工作,对项目质量、成效负主要责任。领导小组坚持每月例会制度,专题研究县域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项目安排情况
1.方案制定。区商务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预期绩效、项目内容及规模、技术标准及投资概算、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政府备案。
2.规划设计。区商务局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统一测量、统一设计等前期工作。
3.组织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牵头,在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实行项目预算审核、遴选,确定项目承建单位。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合同、落实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4.项目验收。规划项目在承建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项目实施单位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商务局、区供销社、财政、审计、监理等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区商务局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对验收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在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后,重新申请区级验收。同时,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及时完成项目绩效目标自测自评,及时向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项目实施总结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汇报等相关资料。整体项目竣工后,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的验收总结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同时填报项目完工报表和基本情况终期统计表,一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5.区级报账。项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实施进度,履行规定的审核程序、审批权限后,经区级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结算,统一到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报账;验收未合格的项目,暂不结算项目余款。
6.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单位要对项目准备、实施、验收、后续管理以及受理投诉等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公告公示,做到“应示尽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区商务局将审议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影像资料作为报账必备资料,公示期满后报账如有异议,等调查清楚后再行处理。
7.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加强对讨论、公示、开工、竣工、财务凭证等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和关键环节的现场记录,健全完善档案资料。一是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务档案是有效记录和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项目实施单位、区商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存,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将会计资料归档立卷,保存在区级。二是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分类装订、分卷保管的档案管理原则,做好工程项目活动记录、项目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资质证书、评标标准、定标文件、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资料工作。区商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档案工作,在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保存一套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能清晰反映采购的每个过程。
8.总结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全面展示县域物流体系建设成果,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我区物流体系建设发展,为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区商务局要注重项目总结,及时提炼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实现物流体系发展的机制,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推进我区实现振兴发展树立榜样。
(三)资金管理办法
出台《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资金用于支持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改造,包括仓储、货架、分拣设备、托盘、周转箱、配送车辆等基础设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支持标准,包括拟支持项目的实施期限、支持条件、后续维护运营等要求,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健全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明确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用途和采购原则、方式程序及工作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任务走”的资金使用原则,切实做到“专账管理、专人管理、资金审计、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封闭运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与拨付程序,采取科学计量、合理调度的办法,按建设时序进度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最大效益。及时足额列支资金,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四)其他保障措施情况
1.日常监督。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项目和资金审核,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明确项目验收主体、要件、验收流程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区商务局和区供销社要主动对建设工作进行日常指导监管,在项目实施后期,根据工作进度,对项目组织管理、资金使用、建设情况、运营情况、发挥效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绩效自查,确保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监督考核。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物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税收政策及产业政策,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支持物流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根据实际制定出台区本级鼓励发展物流业的若干优惠政策。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量化考核结果,做到奖优罚劣。
附件:1.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2.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
3.临川区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4.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5.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6.临川区2025-2026年度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整体绩效目标表
附件1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为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温金花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付 川 区商务局局长
鄢辉员 区财政局局长
程庆华 区供销社主任
成 员:谢卓卓 区政府办副主任
甘为民 区商务局党组成员
方渊华 区教体局总督学
章志龙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 旻 区发改委党组成员
王剑国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永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 明 区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附件2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汇总表
填报县(市)(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持方向 | 项目实施 单位 | 项目实施内容 | 项目推进 时间节点 | 项目实施目标 | 投资规模(万元) | |||
合计 | 省级财政支持资金 |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 社会资本 | |||||||
1 | 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 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购置仓储设施及开展统仓业务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抚州中物宝特物流有限公司 | 改造提升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的规划与建设; 中心仓建设:快销品仓储规划,仓库设备设施购买及安装,仓配作业; 资源整合:快消品商户招商入驻,统仓共配业务运营。 | 2025年10月前完成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提升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商贸经销商,2026年6月底完成建设内容并全面投入运营。 | 依托江西供销(临川)冷链物流园打造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低于30亩,其中商贸仓储中心面积19159.04平方米,冷链冷库面积16441.02平方米,引入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冷链冷库、农资批零等经营业态。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对装卸站台、仓库地面、防雨棚、隔热通风等设施改造升级,配置货架、托盘、叉车等设备,合理划分物流作业区、辅助作业区,更新场地监控设备,改造地面和升降平台,购置伸缩机、叉车、托盘等设备。创新运营体系,整合区域内物流资源、快销品资源,实现统仓共配。 | 1100 | 100 | 0 | 1000 |
2 |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 |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乡村集配网点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开展集配业务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 将“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和乡村集配网点统一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县域内快消品、快递、冷链、农资等业态,开展县乡村集中配送服务,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降低乡村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集配中心升级改造,采购自动化分拣设备,为中心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业态整合、集中运营,实现先进现代化管理,业务统一上平台,集配业务覆盖乡村末端网点。 | 2025年完成集配中心实施设备标准化提升,推进集配中心提升改造建设,开始集配业态建设,承接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等寄递业务;2026年实现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覆盖全区 100%的乡镇和行政村,努力建成覆盖广、效率高、服务优的乡村物流集中配送网络。 | 提升改造“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设施设备,安装了自动化分拣设备,能基本实现自动化作业,配备有托盘、货架、叉车、液压车、运输配送车辆和农产品分选、包装覆膜、加工、冷藏冷冻等设施。集配中心具备快递、快销品、农产品三种及以上集配服务能力;对入驻集配中心的企业实现了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运输、统一配送、统一揽收,统一使用县域物流数字化信息系统。 | 300 | 60 | 0 | 240 |
3 |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 |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设备设施改造升级;网点覆盖率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分公司 | 改造升级23个乡镇街和343个村级网点,按照物流、商贸、快递、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类工作制度,统一门头标识,配备专业工作人员 | 2025年完成23个乡镇街网点和100%村级网点覆盖;2026年实现乡村末端网点功能改造。 | 改造升级23个乡镇街物流配送站,单个面积 100㎡以上,配备货架、打包工具、装载器具等设备。新建或改造343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单个面积20㎡以上,完善村级服务网点。具备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统一的门头标识。 | 200 | 40 | 0 | 160 |
4 | 县乡村共同配送建设 | 共配车队建设,开展共配业务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共配车队,打造区、乡、村三级共同配送网络,推动县域快销品、快递、邮政等配送业务及配送网点整合,实现配送现代化管理。 | 2025年整合运力资源完成共配车队建设,结合乡村网点布局,进行线路规划,推进共配业务;2026年,实现中心仓内品类共配率达到30%。 | 完善区、乡、村三级共同配送网络,打造共配车队,推动县域快销品、快递、邮政等实现货物共同配送,统一使用县域物流数字化平台进行配送管理。 | 500 | 100 | 0 | 400 |
5 | 物流标准化建设 | 在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集配中心、乡村网点、共配车队等建设方面支持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物流设备标准化建设及使用:叉车、货架、托盘、车辆等设备及仓库标准化建设 | 到2025年底,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30%;到2026年底,标准化托盘(周转箱)使用率达到60%、标准化车辆使用率达60%。 | 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货笼等单元化载器具,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中与标准托盘关联的叉车、货架、月台、运输车辆等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 | 500 | 100 | 0 | 400 |
6 | 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 | 平台服务功能,业务系统使用率,平台运作模式,资源互通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1个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 平台,连接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平台具备订单管理、仓储 管理、配载管理、车辆调度、信息资源整合等管理服务功 能。 | 2025年10月完成平台搭建并逐步推广,投入运营;2026年实现相关系统使用率达70%,物流信息化程度达到70%,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 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 基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特点,结合线上与线下,打造具备统仓共配,智能配载、线上接单、路径规划、全程跟踪、快捷签收、线上支付等功能的一站式高效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 230 | 100 | 0 | 130 |
7 |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冷库功能,数据采集终端,温度监控系统,冷藏车 | 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区分公司 | 建设8000吨冷库,分为冷藏库及冷冻库。以服务肉类水产冷冻、果蔬保鲜需求为主,开展肉类冷链、水产品冷链、果蔬冷链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冷冻加工、冷冻运输、保鲜加工、冷藏运输等服务。 | 到2026年底,在临川冷链物流园建设8000吨冷库,加快建设以肉类、蔬果、奶制品成品和半成品仓储、配送为主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 建设8000吨冷库,分为冷藏库及冷冻库。以服务肉类水产冷冻、果蔬保鲜需求为主,开展肉类冷链、水产品冷链、果蔬冷链物流业务,提供仓储、冷冻加工、冷冻运输、保鲜加工、冷藏运输等服务。 | 1100 | 100 | 0 | 1000 |
总计 | 3930 | 600 | 3330 | |||||||
附件3
临川区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项目健康有序建设,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供销联社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办建〔2022〕18 号)和《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 号)、《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5〕38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等文件要求,结合临川区实际情况,制定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是指按照关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相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申报,抚州市商务局、供销联社联合推荐,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组织专家评审,竞争性确定试点县。以所在地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通过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建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项目。
第三条 临川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日常管理,由临川区商务局管理。
第二章 承办单位确定
第五条 试点项目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择优选择承办单位。
第六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在区政府平台发布项目信息公告;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现场评审,企业现场答辩遴选、落实相关项目承办单位;对入围实施单位向社会公示项目承办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并签署项目实施合同,有异议并经查核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估结果依次递补。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 临川区人民政府建立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监管责任人,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第八条 采取现场+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项目管理。
第九条 对项目开展中存在进度严重滞后、发现问题突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 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独立第三方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建成后,由区商务局牵头组织验收工作,按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奖励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临川区项目验收采取阶段性验收和项目建成后总体验收,验收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支付流程、资产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问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五章 项目清单管理及入库企业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将本年度县域物流重点项目录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十四条 针对已纳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的企业,如在当年度发生重大违法或因企业自身原因产生重大负面舆论影响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协调主管部门将企业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中剔除。
第十五条 对已入库的项目需进行变更的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报备申请进行调换。
第十六条 对已完成申报且获批的子项目清单,在不变更原有建设目标与成效的情况下,需进行微调的项目经临川区主管部门批准向区政府备案。
第十七条 对已完成申报且获批的子项目清单需进行调整的需先请示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调整。
第六章 试点项目资金拨付方式
第十八条 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到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组织绩效自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500万补助资金按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完成情况补助拨付给承办企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未按照本办法执行导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出现进度滞后等一般问题的,由领导小组责令整改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领导小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及项目主管部门;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核减、收回或者停止拨付资金,暂停其申报资格,将项目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提请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省级预算内投资的;
(二)转移、侵占或者挪用省级预算内投资的;
(三)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四)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而不及时报告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的;
(六)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评估督导或者监督检查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年,在此期间新修订印发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动失效。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共同执行,共同解释。
附件4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2022〕27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5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5〕38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等文件要求,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临川区开展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是指财政专项资金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进度拨付到年度试点县,主要用于支持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的项目专项资金。
第二条 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6年年底到期。到期后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供销联社相关安排进行下一步调整。
第三条 区商务局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日常监管、绩效评价和验收项目,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下达、拨付、协助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区商务局推动将县域建设行动纳入考核体系。
第四条 使用原则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社会 资本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三)引导投入,市场为主;
(四)奖优罚劣,激励竞争。
第五条 临川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健全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章 支持方向及标准
第六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内容如下:
(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支持内容:支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或提升改造标准化仓储,购置仓储设施配备,标准月台、货架、叉车、托盘、充电桩等设备。打造相适应的配送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仓储管理、订货、配送等信息系统。支持和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开展统仓业务。
支持标准:按《指南》考核标准实施,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支持范围不包含:土地购置、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消防工程、水电气管网等投入)。
(二)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
支持内容:支持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乡村集配网点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开展集配业务,具备快递、快销品、农产品三种及以上集配服务能力,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
支持标准:专项资金用于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三)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
支持内容:支持建设共配车队,打造区、乡、村三级共同配送网络,推动县域快销品、快递、邮政等配送业务及配送网点整合,实现配送现代化管理。
支持标准:统仓共配经营者实现整合全县供应商资源达12% 、车辆满载率达50%、共同配送率达60%,整合30台配送车辆,达到项目验收标准,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功能。
支持内容:支持建设改造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完善仓储、分 拣、装卸、配送等设施,改造升级23个乡镇街和343个村级网点,按照物流、商贸、快递、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类工作制度,统一门头标识。
支持标准:对23个乡镇街和343个村级末端网点改造建设,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
(五)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
支持内容:在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集配中心、乡村网点、共配车队等建设方面支持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货笼等单元化载器具,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中与标准托盘关联的叉车、货架、月台、运输车辆等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
支持标准:对县域物流各环节的硬件建设及县域物流运营环节中的现代化管理及托盘等物流工具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六)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支持内容: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为县域各类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化服务,支持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研发、配套信息化软硬件购置、通讯网络信息资费等。
支持标准:通过建设县域物流数字化平台,推进县域物流体系先进管理和资源整合,打造订仓运配及结算一体化高效县域物流服务平台,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七)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支持内容:支持冷库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县域规模化的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鼓励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引导供销、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前置仓、分拨仓,配备冷藏和低温配送设备,进一步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功能。
支持标准:按设施设备进行奖补,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第七条 对于已获其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安排支持。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第九条 专项资金主要以项目后补助为主要形式,采取先建后奖、以奖代补、以补促建方式,按照绩效自评、第三方阶段评估、专家阶段验收开展进度支付。
第三章 资金及资产管理
第十条 区商务局应加强项目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监管,并对日常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等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项目承接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区商务局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绩效评价、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临川区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台账,及时、准确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区商务局应按要求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阶段工作总结等。
第十三条 项目承接主体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妥善保存支持项目的实际费用支出凭证和有关原始票据,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 获批专项资金后,在通过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根据实施方案、项目清单、预期目标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商务厅备案。
第十五条 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获批项目的当年全部子项目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临川区县域物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实施企业,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区供销社、财政局、区商务局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审核、分配、审批工作中,如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供销社、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5
临川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建设项目 | 建设类型 | 支持范围 | 省财政资金(万元) |
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升级改造 | 支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建或提升改造标准化仓储,购置仓储设施配备,标准月台、货架、叉车、托盘、充电桩等设备。打造相适应的配送中心智能化管理系统,包括仓储管理、订货、配送等信息系统。支持和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开展统仓业务 | 100 |
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 | 升级改造 | 支持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乡村集配网点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开展集配业务,具备快递、快销品、农产品三种及以上集配服务能力,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 | 60 |
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 升级改造 | 支持建设改造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完善仓储、分 拣、装卸、配送等设施,改造升级23个乡镇街和343个村级网点,按照物流、商贸、快递、电商、等“多站合一”的模式,统一规范各类工作制度,统一门头标识。 | 40 |
县乡村共同配送 | 升级改造 | 支持建设共配车队,打造区、乡、村三级共同配送网络,推动县域快销品、快递、邮政等配送业务及配送网点整合,实现配送现代化管理。 | 100 |
县域物流标准化建设 | 升级改造 | 在区级物流配送中心、集配中心、乡村网点、共配车队等建设方面支持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货笼等单元化载器具,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中与标准托盘关联的叉车、货架、月台、运输车辆等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 | 100 |
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 升级改造 | 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为县域各类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化服务,支持县域物流数字 化运营平台研发、配套信息化软硬件购置、通讯网络信息资费等。 | 100 |
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 升级改造 | 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冷库设施设备改造升级,乡镇网点具备冷链物流相关设备 | 100 |
附件6
临川区2025-2026年度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整体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江西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江西省供销发展专项资金 | ||||
(支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事项) | |||||
省级主管单位 |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 | ||||
市县主管部门 |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商务局、供销社 | ||||
资金情况 (万元) | 总预算数 | 600 | |||
其中:省级资金 | 500 | ||||
市县资金 | 100 | ||||
年度目标 | 以临川区供销冷链物流园为载体,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配送站、村级服务网点基础设施水平,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县域物流大市场,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依托抚州临川区供销冷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临川区分公司、抚州民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整合县域现有的快消品、快递、冷链、零担、农资、商品等物流资源,以标准化、信息化应用为支撑,以运营模式创新为引领,全力推进以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物流配送站为骨干、村级服务网点为基础的区、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县域物流网络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物流服务速度,实现规模化、综合化和现代化的物流服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5年 目标值 | 2026年 目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 1个 | 1个 |
完成“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标准化提升 | ≥1个 | ≥1个 | |||
建立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 | ≥1个 | ≥1个 | |||
质量指标 | 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验收合格率 | ≥80% | |||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验收合格率 | ≥80% |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仓共配率 | ≥15% | ≥30% | |||
标准化车辆使用率 | ≥40% | ≥5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50% | ≥90% |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上下行物流件数增长率 | ≥5% | ≥10% |
配送中心全年配送量占全县全年配送量比例 | ≥10% | ≥20% | |||
县域社会货运量增长 | ≥2% | ≥3% | |||
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人数 | ≥100人 | ≥200人 | ||
物流快递通达率及配送效率 | 提高 | 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运维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获得支持项目单位满意度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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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