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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桥镇村办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2025-09-24 15:22

      一、为规范各村村办公司运营管理,保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对村办公司财务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村办公司财务监管及服务工作;村书记为村办公司第一责任人,镇财务核算中心负责核对村办公司经营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合理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依法照章纳税,并对村办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业务把关。

、村办公司银行印鉴、支票、收据、收支凭证、账本及报表等资料由镇经管站代为保管,各村设一名村干部为报账员。

、村办公司合同、协议、会计原始凭证要妥善保存,出现遗失、损毁,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村办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支出一律从银行转账,严禁坐收坐支。

、村办公司资金不出借,不挪作他用,不另立账户,不公款私存。村办公司资产不得用于为他人或单位作担保、抵押。

、村办公司收入不得直接列支村级组织的办公经费、民生实事及扶贫济困、公务接待等公用支出。村办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金专项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弥补村级组织经费不足,经党政班子会审核同意后,村办公司可用资金可以划拨到村级账户,再按村财乡代理程序进行管理。

、村办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合同所有财务收支,要明确投资期限,明确收益率,要确保到期按时收回投资及收益,要先经党政班子会审核同意,再经四议两公开后,才可签订投资理财合同或财务支出

、村办公司以物业经营为主体,对村集体可经营资产、资源及物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商、招租引进经营主体,并签订租赁协议,按期收取租金。

十、村办公司可以采取项目入股的方式,参与农业合作经营,并按股分红。凡投资入股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确保股金安全和收益到账。

、村级组织确定一名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村办公司经营。

、建立村办公司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村办公司所有财务收支、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及年终财务报告等应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公开公示。涉及村小组的资产资源,还要在村小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村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村办公司设立监事或监事会(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人员兼任),加强对村办公司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