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桥镇村级债权债务专项化解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落实市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精神,有效化解我镇各村历史遗留债权债务,防范金融与舆情风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特制定本专项化解方案。
一、我镇各村债权债务状况
1.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权账面余额401.071万元,其中:应收款388.61万元、内部往来12.461万元。
2.截至2025年10月31日债务账面余额557.952万元,其中:短期借款70.41万元、应付款313.428万元、“一事一议”资金92.153万元、专项应付款81.961万元。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核实:对全镇21个村账应收款、内部往来、短期借款、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专项应付款逐项核查,厘清真实债权债务与虚列债权债务。
2.分类化解:对确属真实债务的,依法依规予以清偿或核销;对已清偿、不存在或无依据的债务,予以剔除并公示。对已归还但未调整账目的及时调整账目。
3.程序合规: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消除舆情隐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镇级落实: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镇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债权债务化解工作专班,负责整体协调、督导检查与审核把关。
村级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建由村“两委”、监委会、村民代表组成的债权债务核查小组,具体实施本村债权债务核实与化解。
四、化解步骤与操作流程
(一)第一阶段:逐村逐项核实确认(第1一10天)。各村核查小组以账载债权债务明细为基础,结合财务凭证、合同协议、银行流水等资料,登记《村级债权债务台账》。对每一笔村级债权债务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核查。重点核查村级债务,产生时间是2015年前还是之后,查清资金用途、债权人身份、是否约定利息等。对每笔债务的形成原因、支付情况、是否存在争议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无法联系债权人、债务已清偿但无票据、或经核实确属虚列的债务,由核查小组出具情况说明,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
(二)第二阶段:分类处置与资料归档(第11-20天)。根据核实结果,分类处置。
1.债权处置。一是厘清手续,对已归还的借款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未结算的工程项目组织结算。二是及时清收,对干部借款未还的及时通知本人,限期清收。三是因政策因素不能清收的历史税费尾欠,核实真实性后做呆账处置。
2.债务处置。针对2015年前形成的呆死性债务,通过对所有涉及单位和个人债务事项、金额具体分析,一是对单位已经不存在、个人已经死亡或10年来都未追偿的债务,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程序予以核销。二是对信用社贷款等金融债务,主动与金融机构协商,申请停息挂账、展期或按政策核销。
对2015年来形成的债务,按以下处理:
真实且未清偿的债务:纳入村级年度预算,通过集体经济收益、资产盘活等方式优先偿还,并制定具体还款计划;
真实但已清偿的债务:无论是否保留票据,只要债权人签字确认已领取,或有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佐证,即予以核销;
虚列、重复记账或无事实依据的债务:经核查小组确认、监委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调整账务。
各村须为每笔债权债务建立单独档案,包含核实过程记录、债权人确认书(或情况说明)、村两委核对意见、监委会审核意见等材料。
(三)第三阶段:民主决策与公开公示(第21-25天)。各村将初步化解方案提交“四议两公开”程序:
1.由村党组织提出债务化解提议;
2.村“两委”会议进行商议;
3.党员大会审议;
4.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须经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将决议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及村级微信群公示7天;
6.化解完成后5日内,将最终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再次公开。
(四)第四阶段:账务调整与验收销号(第26-30天)。各村在经管站指导下,根据最终化解结果调整财务账目,确保账实相符。镇债务化解专班对各村资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群众满意度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更新后的债务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完成重点负债村“销号”程序。
五、保障措施
1.责任追究: 对弄虚作假、隐瞒债务、阻挠核查的村干部,依规依纪追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2.舆情应对:镇宣传部门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化解工作平稳有序。
3.长效监管:债务化解完成后,严格执行村级财务预决算、非生产性支出限额、举债审批等制度,严禁新增违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