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川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抚州市公办学校招生管理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我区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巩固阳光招生成果,结合临川区教育资源布局、生源实际情况及年度办学规划,制定本2026年小升初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部署,坚守教育公平底线,积极回应群众教育关切。通过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招生管理,有序推进全区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杜绝违规择校、掐尖招生等行为,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主要目标
2026年临川区初中招生严格遵循“就近划片优先、统筹兼顾公平”的核心原则,严格落实学区化招生政策,坚持学区内户籍就近优先入学机制。全面推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公平招生,细化招生流程、严格资格审核、公开招生信息,确保全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小学毕业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办学公信力。
三、招生原则
1.就近优先原则。严格按照划定学区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障学区内符合户籍、学籍条件的适龄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法定要求。
2.免试入学原则。全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公办初中严格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就近入学,不设置任何入学考核门槛;民办初中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招生,全程杜绝选拔性招生行为。
3.阳光招生原则。全面规范招生工作全流程秩序,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严禁以面试、笔试、面谈、测评、简历筛选等任何形式选拔招录新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学区范围、资格审核结果、录取名单等信息全面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费入学政策,全区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分班、就读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四、指导性招生计划
结合各初中学校办学规模、校舍条件、师资配置及辖区生源摸底情况,确定2026年初中一年级新生指导性招生计划如下:临川三中650人,临川四中600人,临川六中600人,临川七中700人,临川十六中600人,龙津中学500人,临川第一实验学校650人,临川第二实验学校500人,临川第三实验学校300人,临川第四实验学校400人,临川第五实验学校300人。
五、招生对象
1.本区内有小学电子学籍,且未被市属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电脑派位正式录取的2026届应届小学毕业生。
2.小学电子学籍不在临川区,但户籍归属临川区,自愿申请返乡回本区就读初中的2026届应届小学毕业生。
3.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自愿申请在临川区就读初中的2026届应届小学毕业生。
六、招生办法
1.本区学籍且未被市属公办学校正式录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归属临川中心城区的,优先享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学区划分对应入学。
2.学籍不在本区、户籍在本区的返乡就读学生,须在2026年8月1日前,主动到临川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提交入学申请,同步提供户口簿、学籍信息表等佐证材料。经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学生户籍地址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3.随迁子女及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学生身份证件、半年以上有效合法用工合同、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票据;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需提供2026年2月28日前注册、当前正常营业的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或小微企业免税证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1日前提交完整资料,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入学。统筹顺序遵循“先城区、后周边”原则,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时,统筹安排至城区周边中学,按申请时间先后依次排序录取。
4.优待人员子女入学: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各类政策优待群体子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最新优待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相应入学优待政策,依规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范围
(一)城区学校
城区学校招生实行户籍年限管控,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对应学区时间需满一年(即2025年12月31日前迁入),依据学生户籍所在地,按照抚州片区、上顿渡片区划定学区,分配至对应城区初中就读。学区划分在保持历年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结合2026年生源数量、各学校招生计划做小幅优化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免试录取至本校初中部就读。户籍不在城区、或户籍迁入学区未满一年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统筹安排入学。
临川三中、临川四中、临川六中、临川七中、龙津中学、临川区第二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继续采取“就近优先入学+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电脑派位实施细则、流程、规则另行发文通知。
(二)农村学校
各乡镇中心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全部录取至户籍、学籍对应的乡镇属地中学就读。户籍归属城区或其他乡镇,自愿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的农村小学毕业生,需在2026年8月1日前向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户籍、学籍资料,由区教体局统一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学校
区属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家长自愿不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原则上直升录取至本校初中部。公办小学毕业学生自愿申请入读民办初中的,需本人及家长签署《放弃免试就近入学资格申请书》,一经确认,公办学区学位不再保留。各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不得超计划、超范围违规招生,严格规范办学及招生行为。
八、实施时间和步骤
1.信息采集阶段(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各小学全面组织本校2026届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工作,依托电子学籍系统核对学生基础信息,编排学生报名序号,初步审核学生户籍、学籍、住址等关键信息,完成毕业生信息电子化录入、汇总、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信息审核阶段(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组织专项审核工作,对全区小学毕业生信息进行逐一复核,重点审核城区生源、户籍在城区且申请回城区就读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剔除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信息,确保招生资格审核严谨规范。
3.组织录取阶段(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录取,8月31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及时公示录取名单,按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确保秋季开学前全部招生工作落实到位。
九、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相关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2026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全面解读招生原则、招生范围、报名流程、时间节点、优待政策等群众关切内容,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消除社会疑虑,正面引导舆论,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细化工作部署,规范操作流程。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小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规范招生全流程操作,严把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录取公示等关键关口,全面落实阳光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严格过程监督,严查违规行为。区教体局对全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管控,严禁学校违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坚决整治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生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4.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办学秩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班额标准,严禁设置大班额、超编班,各校必须严格按照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入学,凭官方录取花名册建立新生学籍档案。持续落实中考均衡招生政策,初一至初三全程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含依规正常转学、休学学生),可享受中考均衡降分资格;学籍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学生,不享受均衡降分政策,一律按统招分数线录取高中。全体学校必须严守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5.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各学校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校际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同向发力,高效推进各项招生工作落地,确保2026年小升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完成。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临川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4日